翠星教內有六種不同的階級,他們所握有的權力與應盡的義務皆不同,但是階級並不分地位,而是人人平等。
教主
全教的精神支柱。當一個教的教主死亡該教即幾乎等於解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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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:立身行道、修養品德,領導全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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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:除擁有與大主教相當的權力外,還能發布緊急命令,所有與教內律法牴觸者一律無效,且除教主本身與副教主外任何人均不得推翻。
*翠星教教主:翠星石
副教主
主司管教教主之言行,因此副教主的品德要求很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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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:管教教主、教主不在時頂替教主的職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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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:可以擁有一支自己的軍隊,即擁有軍隊的命名及統領權力。
*翠星教副教主:蒼星石,「蒼天迅雷部隊」之統領
大主教
由全教共同選出統領各地區的教團的領袖。管理該地區的一切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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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:對內管理該地區教團內上下事務;對外率領軍隊剷除敵對勢力及提升邦交的實質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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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:其義務同時也是其權力。另外在任務方面,可交予主教群直接執行任務。
*代表例:陸遜
大主教直屬主教
由主教群中選出兩名較有能力者,直接聽命於大主教。主要辦理一些比較重要、機密的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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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:協助大主教的內務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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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:在權限的制約之下,能夠命令其他主教。
*代表例:陸遜的直屬主教為 安吉兒.S.史塔德琳姆 與 戴薇兒.W.史塔德琳姆。
主教
隸屬於大主教麾下,率領各自轄區的教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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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:執行大主教所派給的任務、管理轄區內的教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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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力:命令其管理之教徒執行任務。
教徒
為數眾多,教內最基礎的組成,分為牧師和常規教徒兩種。
智慧較高、接受過神學訓練後可以成為牧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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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師義務:宣揚教義、執行主教派給之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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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師權力:一切生活開銷由教團負擔,且每月能夠領得一定薪水。
其餘者接受體能和戰鬥訓練,成為常規教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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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規教徒義務:平時要到各地行善以宣揚教義,戰爭時擔任士兵,以及執行主教派給之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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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規教徒權力:一切生活開銷由教團負擔,且每月能夠領得一定薪水。